移民后如何继续交社保?
1.移民前,如果有公司给办理社保,直接转到移民后的公司,由移民后的公司继续缴纳即可;如果未找到新工作或不想由新公司缴纳,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缴纳,到所属区域的社会保障中心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国家的社会保险与国内不同,是强制性的。例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不缴纳后果很严重,会被罚款甚至增加移民难度。而欧洲大部分国家没有实施强制社会保险制度。
2.移民后,如果想回国发展,可以找一家国内的有营业执照的代理机构,让他们帮助代理缴纳社保费用(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都有公示的社保缴费委托收款银行账号)。需要注意的是,代理公司只能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而且个人还要承担约50%-60%的费用。 不过,这种方式仅限于短期使用,因为在中国大陆任何一家公司都无权为个人长期代缴社保。
3.移民海外,如果打算在国外就业生活,则需要国外公司负责员工的税号和社保账户,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 当然,也可以选择回国创业,享受留学生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那些已经缴纳了社保,因工作原因必须移居国外的人员,我们建议他们在国外定居之前,向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保留手续。比如,定居国外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由本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如果定居在国外且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在国外定居后,可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每年到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办理一次生存证明,经县以上外事部门审核后,将生存证明送交给原来档案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养老金待遇。如果在国外定居的人员在国内有兄弟姐妹,也可以与社保经办机构协商,将自己应得的养老金寄给国内代领人。如果将个人帐户的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之后重新就业的,可按规定的程序重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帐户应于1998年1月1日重新建立,并与原个人帐户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