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逗留签注学生?
对于首次申请学生类居留权限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对方学校贴好照片及签名确认的《外国人入学许可申请书》。
2、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外国留学生录取、登记录取证明》。
4、就读学校出具的《外国高等教育文凭资格证书》和《外国高等教育文凭认定注册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联合培养毕业生文凭》。对联合培养的学生,应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培养协议生效确认书》。
5、5号彩色照片两张。
6、有雇主的留学人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处意见》。
7、属于委托办理申请的,应提交委托人与申请人的身份关系证明、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佛山办事处投寄《佛山市外国高端人才(A类)居留许可申请表》(现场领取或从市民之窗网站下载打印)。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2、受理。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佛山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3、审核。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佛山办事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审核无异议的,报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对审核有误的,作注销处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4、制证。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制证,在收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佛山办事处交寄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推荐函》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5、送达。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佛山办事处在收到《外国高端人才(A类)居留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送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