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科是学经济法的,主要课程包括法学基本理论、宪法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等,其中民商法学包含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票据法等学科。个人觉得比较有意思的是债权债务与担保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含物权原理和不动产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劳动争议及仲裁;比较难的是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
哈佛大学没有社会学系,社会学的核心课程放在哲学与数学部下(因为创始人本杰明·斯通曾是数学家),因此一般提到“社会学”的时候都指这个部门。 哈佛所有的学科都没有明确的系,而是由教授们组成的一个委员会来负责授课和招生。举个例子:心理学是在医学院下面有两个实验室。
谢邀,刚下飞机,在机场准备回答这个问题。 先摆成果:在两个地方都生活过(悉尼和墨尔本),有PR,但没拿到公民。 因为是移民专业,所以在移民政策上可能更有发言权。 对大多数申请人来说,澳洲指的就是澳洲大陆的领土Austra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