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分享书籍犯法吗?
在加拿大,除了版权保护期已经过了的图书资料外(一般情况是自出版之日起,30年后版权就自动失效了),复制和传播他人的作品都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当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形,例如:1、个人学习而少量复制;2、新闻机构报道或者评论某件事或活动而适量使用;3、图书馆或者教育机关为教学或者研究目的而少量的复制等等。 但这些都是基于立法的合理解释下的合理行为,并非毫无限制的非侵权行为。
举个例子,假设你买了一本加拿大的畅销书,但你只买了两本,第三本打算分享给你的好友,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权;但假如下面这种情况就没问题:你的室友看了你新买的这本书并问你要看看,你大方地把书给了他们,让他们看完之后归还给你。之所以这种情形下没问题是因为,第一,你的目的是分享而不是出售该图书;第二,你的室友也是该书的合法消费者,他/她有权要求你看过该书;第三,你是基于信任而愿意将书借给你的室友,所以不存在故意侵犯版权的主观故意。 同理,假设一个中国留学生在网上购买了国外某著作的中文译本,然后复印了几份,分给他的同学,这种侵权行为虽然成立,但由于侵权的意图并不严重,通常都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最多也就是没收所有的复印品并处以一定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