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首都还是城市?
更正一下提问中的问题。 加拿大的首都是渥太华(Ottawa),而非多伦多(Toronto)、蒙特利尔(Montreal)或者温哥华。 另外,就地理概念而言,“首都”和“省会城市”不是一个概念,因此“省会”也不该用来指代加拿大的任何一个城市。 “首都”的概念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有关。在联邦制国家中,通常会发生总统(总统府)、国会(议会)等国家的象征与行政中心不在同一个城市的情况;而在单一制国家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加拿大的政治制度属于联邦制,因此尽管安大略省(Ontario)的省会多伦多是经济中心和最大的城市,但不是加拿大的首都;而位于魁北克省的首都蒙特利尔也不是加拿大的最大城市——最大城市的称号属于西部的温哥华。但考虑到加拿大的行政区划,可以认为每个省的省会相当于首都级的城市,而每个城市都有成为首都的可能。
当谈到加拿大的“首都”时,通常就是指这些省会的意思了,不过这些省会都不像中国的省会有那么深厚的中央集权色彩的意味在里面。 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中的一颗星星(Canada)于1791年由英王室正式授予作为国王代表驻留在该殖民地的总督(Governor-General of Canada)的司法管辖权。这种管辖权的授予意味着当时加拿大的立法机构(Legislature)必须授权任命一位代表管理该星区的居民。由于殖民地在地理上被分成三个区域,所以需要三位代表分别管理这三个区域即后来的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和新不伦瑞克省(New Brunswick),后来曼尼托巴省(Manitoba)成立后又需要第四个代表。
这些代表被称为“下议院议员”(Members of Parliament,简称MP)并组成下议院,他们通过选举产生并且仅对国民负责而不是对总督负责。虽然总督有权否决任何未经他同意而制定的法案,但是一般来说他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样一来会让下议院失去权利进而损害自己的权威。
1867年《魁北克条约》(Treaty of Quebec)建立加拿大联邦后,这种体制一直延续下来,只是某些细节有所变化而已。比如现在的总督由国王(或女王)指定,不再完全由选民直接投票选择。现在如果有人询问谁加拿大的“首脑”(head of state),答案是毋庸置疑的:加拿大总督。 但人们经常忽略的是,加拿大总理同时兼任财政部长,而实际上总理的权力比总督要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