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没有回国证明吗?
是的,目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对外发售留学归国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留学人员办理落户、创业等手续。 仅可在线查询以下信息: 一、国外学习经历的真实性及所获学历的合法性; 二、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具体情况(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层次、学位类型、颁发时间)。 可选择向中心申请下列材料之一: 一、《国外学历证书》(证书复印件,需认证的同时交验原件); 二、《国外毕业证》(证书复印件,需认证的同时交验证件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日期在毕业30天以内的可以提交该证明); 三、《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中外合作办学批准证书》(须同时提供教育部注册的中方合作院校《招生许可证》); 四、《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 中方合作院校为民办高校或者独立学院的,应同时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民办学校审批意见书和本校录取名册。
申请者如未能按时取得所需证的原件,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国内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由最后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毕业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证件号码; ②学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英文名,学位名称;③学生获得的最高学位;④证书编号;
3.如系报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申请人,需提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校部门章。 如系申请就业派遣的申请人,需提供用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机构接收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人事代理机构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