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移民可以恢复中国籍吗?
中国国籍是有限制的,不能自动获得; 恢复国籍的条件有: 放弃外国国籍或者无国籍; 注销原身份证和户籍; 有正当理由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所取得的外国国籍而丧失的,可以申请恢复其中国人身权利; 因双国籍而丧失中国国籍的,可申请恢复; 因双重国籍身份难以区分而注销了中国国籍的,如能证明为申请人的,可申请恢复; 因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而被注销中国国籍的,可申请恢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取得了外国国籍而注销了原来的中国国籍,那么在申请恢复时,必须同时保留外国国籍。
另外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证明(户籍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证明复印件(签证页)及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在国外出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证明材料。
不过,如果是在1950年到1980年间因为多种原因被强制加入了外国国籍,而失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恢复国籍的时候是可以选择恢复的。 毕竟这些人在成为外国人后,仍然在中国生活和学习,他们的子女也大多享有中国的国籍,如果失去国籍的话,对于他们的生活会产生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