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澳洲税务的区别?
一、澳大利亚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即只要是在澳洲产生的收入都要在澳洲缴税,至于这些钱是来源于澳洲还是其他国家并不重要;而我国采用居民身份管辖原则和属地管辖原则相结合的征税方式。
二、税法所规定的所得范畴不同 1.澳大利亚的所得税法中仅对海外所得和海外资产进行规定而不涉及境外所得和境内资产;我国的税法和税收条例中对所得的管辖权作出了明确规定,不仅包括海外所得(来源于或得自海外的收人)还包括境外所得(来源于或得自中国的收入)及境内的所得(来源于或得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收入)。
2.澳大利亚仅在企业所得税和劳务税中涉及资本弱化问题而对个人所得税并未做相关规定;而在国内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其他所得等项并分别做出规定。其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就包含了财产转让所得。
三、征税对象的不同 1.澳大利亚的企业所得税和劳务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和个人两个层面,但对大多数情况而言,主要是企业的盈利(税后利润),对于个人的劳务报酬则属于劳务税的管辖范围;在我国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统一按个人所得来征税。
2.除了对所得税有单独的规定外,关于营业税、增值税等其他税种,两国均将其作为“流转税”类在“税收目录”中进行统安排,因而存在看类似的情况,在这里就不多阐述了。
四、税率计算方式的不同 在具体的税率设计上,由于世界各国大多采用累进税率制,因此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承担的税率是不同的,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了实际税负的差异。
五、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的不一样
六、纳税环节设置和申报的周期长短不一样
七、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定方式和范围的大小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