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了签证可以延期吗?
根据英国移民法律,在拿到签证之后有两种情况需要推迟入境时间: 一是在出签之前申请人已经确定了入学日期,但是在签证批准信上规定的入境时期内,还没有来得及去英; 二是申请人获得的是“conditional-leave to enter”或“conditional-stay visa”的签证形式,需要在入境后才正式转为“normal leave to enter”或者“normal stay visa”的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永居签证),此时申请人也要延迟入境的时间。 在第一种情况下申请延长入境时间时,应填写T405表并连同护照一起寄给使馆,使馆收到后会给申请表盖章确认,申请人就可以按照新的日期和地点按时赴英。如果申请人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如期入境,那么原有签证将会被自动作废,申请人必须重新申请来英签证才能成行。 第二种情况比第一种要复杂一些,因为当申请人获得conditional-stay签证的时候,实际上他的身份还是访问者(temporary resident),而不是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只有当他抵达英国并经过移民局审批同意转换身份的时候才可以真正成为永久居民。所以在这个阶段中,他既具有访问者的权利和义务,也具有潜在永久居民的资格,也就是说一旦他能够出示证明他符合转换身份条件的文件,移民局将为他办理正式的永居手续。因此在此类情况下向使馆索取延期时,也应同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及转换身份的申请书表格T1036.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以上两种情况的延期的批准都有期限的限制。如前所述,在第二种情况下,申请人只有在持conditional-stay签证期间才具备潜在的永久居留的资格;而在第一种情况下,申请人只有在确定了自己的入学日期以后才能获得正式的允许按期赴英的授权。因此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所要求的延期,申请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且得到批准的许可才行,否则仍会因逾期滞留而被处以罚金甚至被勒令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