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现金申报表怎么?
2013年10月17日,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正式公布了《2013现金申报表》,要求澳大利亚境内的上市公司(包括股东在200人以上的公众公司及其拥有50%资产或一半净收益的公司)在2013年11月12日-14日之间提交一份详细的现金流报表。
根据新现金申报表制度,公司在提交上市申请时还应当包括一份声明书,该声明书应当由董事签署并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该公司已经依据《公司法》要求编制并向澳洲证券投资委员会公布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公司已经在恰当的监管机构(如我国证监会、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进行了注册的提交和披露;
(3)该公司已经依据制定的适用会计准则以不偏不倚且透明的方式编制并公布了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该等财务报表已经由首席会计师独立审计;
(4)依据已公布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该公司董事确定该公司无可披露的关联方和联合投资者;
(5)该公司已制定了规定充分的董事会议事程序及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规章制度,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指引或章程。
据其发布的《2013现金申报表》指引,公司应当按照资金流向,划分各个项目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并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提交:
(1)初始化:按照资金流动方向,设置目录树的结构;
(2)测试数据:对初始化生成的各科目进行检查,使得其对应的二级科目及三级科目设置均无错误;如果存在错误,则进行相应修改;随后测试数据与历史数据是否匹配。如果存在问题则在不影响总体测试的前提下进行测试数据修改。
(3)数据验证:将测试数据与历史数据对照,以检查所生成的目录树结构是否满足历史数据要求。如果存在错误,则进行相应修改。
(4)数据纳入:将经验证合格的测试数据纳入正式申报数据。
申报数据应当是原始数据。对于不完整的原始数据,申报人应当作出解释。对于需要披露但属于申报人商业秘密的数据或者资料,申报人应当作出披露说明。
(5)提交与获取反馈:参考《2013现金申报表》模板,制作申报表电子版本。将申报表电子版本按照如下指定途径进行提交,并获知是否取得反馈以及取得什么类型的反馈:a、上市公司直接向证券投资委员会官方网站提交的,须为电子版本;b、上市公司向总部设在墨尔本的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提交的,须为电子版本,同时递交一份纸面和电子版本为附文的申报书;c、为法律或州法律强制要求提交给其他监管机构的,应根据该法律或者州法律的相关规定制作并向相应的监管机构提交。
(6)修改与再次提交:收到反馈后,上市公司应当对反馈涉及的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并决定是修改申报数据、不修改并解释说明、还是不再提交申报数据。修改申报数据的,应当对修改部分作出解释。修改后再次提交的,应当重新获得证券投资委员会的批准。除非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法规的要求,否则上市公司不得修改或删除《2013现金申报表》的一部分或者在未获得证券投资委员会的批文中,对该报表部分或者全部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