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有居住权吗?

邵凡肫邵凡肫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首先,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是没有“居住权”这一概念的; 2.但是,从实践来看,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房屋租赁(或称房屋租借)的范畴,我国现有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合同》第二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同时,根据该条及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应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并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等事项。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双方形成租赁合意并且具备法定生效要件时,租赁合同便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此时,承租人就取得了租赁物的使用权能,而出租人则产生收取租金的义务。

3.至于具体如何确定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则需要结合具体的租赁合同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予以确认; 4.在认定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后,还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根据《合同》第九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你所说的情况属实的,即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住宿,那么你可以据此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另外,基于你现在已经毕业回国,我想问问你是否已经办理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手续?因为根据你所述情况,你的户口应该已经由学校的集体户口迁移至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能否为你落户,就需要看你们之间是否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如明确约定其有义务协助你落户的话,则可以此为由要求单位协助办理相关落户手续。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拒绝帮你办理落户手续的,也可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遇到此类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你带上相关材料到律所进行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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