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认证哪些韩国大学?
2017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外综〔2017〕50号),对中英两国互相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情况进行了说明。 其中就提到“韩国国立全南大学、岭南大学、延世大学、中央大学、高丽大学的学士和硕士学位在中国可获承认”。
在1984年中韩两国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韩国共和国政府关于互派留学生和教师的协定》后,中韩之间的高等教育学历认可问题就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由于历史因素及政治原因,韩国部分院校曾被中国政府拒绝认可,如朝鲜大学、釜山商业专科学校等;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韩国高等教育的认知有了很大改变。目前,韩国绝大多数院校的学历学位已被中国承认。
根据1996年中国教育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对等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议》,对中国学生来说,只要是在上述名单范围内的国外高校所授予的学士以上学位,回国后进行学历认证,都是没问题的。 除了教育部的规定以外,各地的人才引进政策也对韩国高校的文凭做了区分。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引进人才办理聘用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韩国高校分为两类来进行认定—— “在国(境)外取得了学士学位的,取得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注明了‘留学毕业’或‘博士’字样的,认定为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未取得上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不认定为留学人员,其学历学位应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办理。”“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学位的,不论是否获得博士学位,均视为硕士学位。国(境)外博士学位无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认定为硕士及以上学位;需办理《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认定为博士学位。” 尽管韩国多数学校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认证,但在地方人才引进政策上,仍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在上海,虽然大多数韩国学校都被认可是符合落户条件的,但是,首尔科技大学、昌原大学、釜山商业专科大学等学校的毕业生却不在认可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