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方向有哪些专业?
一、什么是传媒? 大众传播媒介通常被称为“传媒”,它是传递信息的媒介或载体。根据2005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定义,电信业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通信网络或其他信号传送系统,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提供信息发送服务的业务。由此可知,任何以电子方式发送的信息都可能是电信业务;所有通过电子方式发送信息的人都是电信业务的经营者。 但严格说来,只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机构,才能称为真正的“媒体”、“传媒”。在讨论传媒问题时,必须明确讨论的对象是“媒体”还是“传媒”。由于媒体是大量存在的,而传媒则不是,所以这里所说的“媒 体”一般特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 “媒体的集合”与“传媒的集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例如,在讨论电视节目时,常把电视台播出的节目称作“媒体的集合”,而把各电视台节目中的广告称作“传播的集合”(参见本文第五部分)。
二、主要传媒单位及其业务范围 我国现设新闻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出版单位和印刷单位五个种类,分别由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关的业务活动。 (一)新闻单位 新 闻单位包括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和网络五大类。这五种媒体上刊登的新闻,都属于新闻报道。但它们各自的报道范围是有区别的——
(1)报纸:具有法定刊号的报纸,分为全国性报纸和地方性报纸,两者都有正式编辑出版资格,其新闻属于新闻报道,但在报纸上的发布时限各有不同(具体参见本文第六部分)。未经新闻出版署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进口或复制国外出版物。
(2)期刊:具有正规刊号并可依法出版的期刊,分为内部期刊和对外期刊,前者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发行、流通,后者则没有这一限制。杂志的新闻也属于媒体报道,但它对事件的反映速度要慢于报纸,内容也较深奥。
(3)广播:通过无线电波或线缆传送声音来报道新闻,分即时播送和延时播送两种形式。国内广播电台的新闻节目,一般作为报纸和电视的新闻补充,及时播报尚未在报纸上发表的消息。
(4)电视:运用画面和语言来报道新闻,同广播一样,也有即时播送和延时播送之分;目前,各地方卫视都开设了晚间新闻栏目,并配发了字幕机,以播放本地和国内新闻为主,有的还配有评论员进行短评。
(5)网络:以计算机和网络为中心的新兴媒体,能够实时地、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世界发布信息。虽然网络媒体的传播能力是最强的,但由于其监管能力的不足,也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 (二)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资讯、个人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在线娱乐和互联网接入等相关服务。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制度实行属地原则,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归口管理。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划分负责辖区内节目制作经营活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出版单位 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归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对本辖区的出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五)印刷单位 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归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