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可以移民吗?
1.军人配偶是可以直接办理移民的,属于加急申请,一般2个月左右就可以得到批复;
2.军人子女需要根据年龄来决定申请类别,18岁以下的士兵子女随军家庭申请移民,属于加急类,4-6个月可以得到批复;而18岁以上且未婚的士兵子女或者父母一方是公民的军人子女申请移民,则需要排队等候,时间大概要5年以上。另外,如果军人子女是在美国境内提出申请的话,那么最快只要3个月就可以拿到绿卡。
3.父母一方是中国国籍,另一方是外国国籍的军人子女,申请移民的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因为涉及到“父母与子关系”的申请,需要根据申请人父母的婚姻状态、子女状况和出生顺序等等来决定。所以,这类申请的审理时间比较长,大概要在5年以上,而且有可能遇到移民官审问的情况。 不过,如果父母双方都是中国国籍的话,那么就不存在此类问题,申请人的户口可以直接转移到国外公民的父母亲身上,然后凭借户口本和身份证即可顺利出国。 当然,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的军人子女申请移民,都需要通过移民局对申请材料的审核以及体检,一切正常之后才会被批准,收到移民局发的批准后,即可准备行李出发赴美。
凡符合服现役条件,经过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军队中具有军籍,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定额内的人员,称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配偶,即是军人配偶。在中国现役军人在台湾地区者以及迁台的军公教人员达36万人之多。这些军人所遗在大陆的眷属,共有23万人之多。他们长期音讯隔绝,盼望团聚,探亲访友。
中国政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决定在1987年开始,先开放台胞来大陆探亲,然后再考虑安排大陆的军人眷属前往台湾探亲。同时为了防变和保证国家的安全及社会秩序,明确规定,在开放探亲中,台湾地区人员前往大陆定居需要经过批准,军人眷属前往台湾定居也需要经过批准。
台湾有亲人的现役军人,要求本人的配偶前往台湾定居,必须由现役军人通过部队军务部门或者政治部门向所在地的军分区作报告,然后由军分区商请同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对批准自费前往台湾定居的现役军人的家属,比照去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的办法,办理迁出手续。如果在批准前,受配偶接往台湾的欺骗,已经自行偷渡出去,查明确有充分依据证明,确系被其配偶骗往台湾去的,军地有关机关可以补办批准手续。如果经查明是假借前往台湾探亲名义,暗藏私心,叛逃投敌的,应当分别按照军内条令、条例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