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驻是几年?
日本有绿卡,但绿卡不等于永久居留权,只有拥有永久居留权才能称为永住民(いきなりじみ)。 日本在法律上规定,外国人获得永久居留权后才有在日本居住的资格。
外国人在得到日本的永久居留许可证后,在有效期可以随意进出日本、定居日本,享受和日本人一样的各种待遇。 但是,这种永久居留权限于9类人。
第一类是与日本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日美国民之间相互移民与定居的协定》有关的9个国家(即亚洲2国+美洲7国)的人;
第二类是在日本有居住资格的外国人中,持有在留资格认定书期限以上10年以上的人;
第三类是日本国民的配偶或子女等长期住在日本的人;
第四类是有一定技能并在日本有工作机会的人;
第五类是不需要接受劳动培训就能从事简单工种的人如建筑工等;
第六类是对国家,社会,经济有用且有一定学历的人才,如科研人员,技术专家等;
第七类是取得高度人才签证的人;
第八类是因自然灾害或者事故而被国家迫不得已接收的外国人。
第九类是政府认为应该给予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这九类人的范围可以说覆盖了不少群体,但是仍然有很多人不符合条件。所以如果拿到的在留资格不是上述九类的,那只能以“短期滞在”的形式入境日本并且最多只能在留90天。而要想连续居留,就要满足上述的条件之一。
对于广大留学生来说,能拿到日本永久居民身份的条件一般是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留学经历+高含金量日语证书。比如JLPT 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