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去哪儿设立?
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后,国家允许建立民办学校,同时取消了举办者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规定;过去举办者是单位,现在个人也可以成为学校的举办者。
具体办理私立学校的手续如下(以江苏省为例) 一、申请筹办私立学校的步骤 1、申办人提交办学申请书和有关材料,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由地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
二、申请开办私立学校的步骤 1、申办人提出开办报告及有关资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并授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申办人按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备注:对于举办者的条件与资格,原来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举办者为企业的,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50万元;举办者为事业单位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具备教育科研或教学资格。 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此不再作要求。 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即可。 关于学校名称,原规定是“冠以‘民办’字样的,应当置于企业名称的组织机构代码之后”。 现在改为“民办培训机构命名应采用‘XX培训’或‘XX教育培训’字样”, “XX学院”、“XX学校”、“XX培训中心”“XX辅导中心”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