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校如何申办?
1、申请设立外国教育机构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立的教育机构的名称、所在地、类别(师范、综合、高等专科等)、办学层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规模;
(二)举办者的姓名、国籍或住址(单位须加盖印章);
(三)设立机构章程 章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创办学校的宗旨和培养目标;
②学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③学校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任职条件;
④学校的经费来源与数额、使用原则及管理办法;
⑤教职工的人数与聘用方法;
⑥学生的招生方式和学籍管理;
⑦毕业生的分配方案;
⑧违规处理的规定及办法;
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经公证处公证的建校章程及设立教育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是申办时的重要文件。
2、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答复。
3、中外合作办学具有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 中外合作者可以设立由中方合作者独立投资兴办的学校,也可以设立由双方合作者共同投资兴办的学校。
以上答案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