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留学签证过期如何办?
在澳洲,持旅游签证或学生签证的留学生逾期逗留时间超过18个月但不到两年,移民局将发出“359A”类通知函给该人。接到此类信函后,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离开澳洲并等待2年以后才可申请入澳。
若逾期未离开澳大利亚且没有递交申请,移民法规定,此情况被视为非法滞留;同时持有有效护照的持签者将会被拘留,然后将被送到移民监去。 因此建议收到359A通知后的同学立刻离境。如果确实因个人原因无法尽快离境,可以联系学校的国际办公室,由学校代表向移民官解释,由学校出具一封担保信作为证明,这样可能会得到豁免。
一般来说学校不会为已毕业的学生提供这样的担保信(除非你有很充分的理由)。如果是未毕业的学生则一般很难获得学校的帮助。所以同学们要自己谨慎考虑并决定自己的处理方式了! 除了359a以外,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通知是750am号通知,一般是发给持工作签证或者配偶签证的人士,他们是因为在境内续签时签证被取消而发出通知函。这个通知函的内容主要是说,如果你希望恢复出境前的签证状态,必须在6个月之内递交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6个月的期限是从你入境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例如您是在10月1日入境的,从这天起往后面数6个月就是3月底,也就是说,您在3月底前必须递交申请并且不能超出4月份才能出境。否则一旦超期,您的签证就会失效,成为非法居留。 如果大家不幸接到了这类通知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要做的就是不要急着出去,因为一旦出境就永远不能再回来了。其次,我们还可以到移民局去咨询一下。 一般情况下,持合法签证在到期之前出境都是合理的,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有的朋友由于不知道签证已经到期,继续出国游,结果就遇到了麻烦。还有的朋友以为在到期之后自动延期半年就没事了,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这种情况也是会被视作违法和非法居住的。 所以朋友们在收到这种信函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和专业的律师咨询,以便作出最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