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的认证报告是什么?
一般我们说的使馆认证,是领事认证,也就是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对文件出具的认证手续。 办理使馆认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2. 申请人与文件持有人的关系证明(出生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 海牙公约国出具的文书须经海牙机构进行认证;
4. 中国内地出具的文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和各省省务院外办公证处或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认证,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地区出具的公证书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或中国法律服务公司加盖转递章方可使用;
5. 中国台湾地区出具的文书必须由台湾公证机关公证后送至大陆公证机关公证后方可使用。 6. 以上提交的文件必须提供中文或英文版本。 如果您委托律师为您代理,那么通常律师会帮助您准备好上述资料。当然,如果您的文件是自己办理的,而且可以找到合适的翻译件的话也可以自己直接准备。
目前除了海牙公约成员国之间可以直接使用文书之外,大多数国家的使馆认证都需要将文书送往目的国的使馆认证才可以被认可。因此如果您的文书是在其他国家签发的,则需要按照签发国与目的国的关系确定是否还需要做其他认证程序。比如英国和美国是互免认证的,所以只要办理美国使馆即可。而美国和日本不是互免认证国家,则需要再办理日本驻美国总领事馆认证。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我国驻大部分国家的领事馆都设在首都城市, 而很多国际合同的签订地都在这些国家的第二大城市甚至第三第四线城市,因此当发生纠纷时,可能会面临因无法在对方使领馆拿到认证而影响诉讼的问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建议您在签订合同前先向所涉及的国家的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看是否有办法解决。 不过现在市面上也有一些公司可以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文书制作、翻译和使馆认证等一条龙服务。这种公司相对会比较放心一些。如果您不介意费用较高的话,可以选择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