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类签证是什么签证?
O-1是外国人以杰出才能作为其专业的签证种类,适用于艺术、体育、科学及教育领域有杰出成就的人士。申请这类签证的条件之一就是取得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担保(或称推荐信)来保证其在美国不会成为公共负担并对社会没有危害。 该签证可予多次延期。在移民法中,被界定为“杰出人才”的外国人士是指其专长和成就必须达到该国同类人才的顶尖水平。
O-1签证的特点在于无需证明工作机会的存在,且可以在任何所从事行业中发展事业并获得报酬;而L-1签证则只允许申请人受聘于一家美国公司,并需指定具体的工作。 O-1签证的申请程序包括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并向专业职业协会提供其在该领域的从业资格证据。 如要延长逗留期限,则须每五年重新申请一次。
根据现行2007年法规,以下情况将不被视为“杰出人才”:
a.过去三年的工资收入,如果超过一定数额的话; b.拥有美国国籍者的亲属关系; c.过去的获奖记录或类似业绩的证明。 但如果上述情况是由于申请人自己疏忽所致,则不在此限。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满足以下条件,也不一定会得到批准:
a.在美国以外的地区获得过重大荣誉,例如奥运会奖牌得主; b.在国际赛事中获得名次,例如世界锦标赛或欧洲杯足球赛等。 在某些情况下,虽然未能符合规定的所有条件,但申请人仍可能被准许入境,具体情况须视个案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