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澳洲签证吗?
第一次签证申请时,移民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给出600类别或者651类别的签证; 600类别是主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的临时签证,允许其居住、学习或工作长达2年; 651类别是主申请人前往澳大利亚递交申请材料并申请入境批准信,获批后再登陆澳大利亚,并在澳大利亚完成临时签证的申请手续。
如果申请人首次签证被拒签,可以以同样身份和理由提出申诉要求。但移民局通常会拒绝申诉,理由是“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标准”。 如果申请人的拒签原因是申请材料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则无论以何种理由提出申诉都可能遭到拒决。如果申请人的拒签原因是在签证审理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其他问题,比如资金不足、学历造假等问题,也可以通过申诉争取成功拿到签证。 但一般情况下我们不建议对被拒绝的签证申请提出申诉。因为移民局在审批签证申请的时候,不仅要考察申请人的个人情况是否符合签证条件,还要审查申请人在澳洲是否存在不良记录。倘若申请人之前曾伪造材料或以其他方式欺骗移民局获得相关签证,或曾在澳洲从事过违法活动,都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使未来的签证申请更加难以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