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进京落户能带家属吗?
可以的,这个没有任何问题! 只要你的落户指标(档案)到位了就可以办理! 需要带的材料有: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服中心)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交部领事司);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户口本(卡)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变更记录页复印件;
5.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上须注明用人单位全称、地址、电话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劳动合同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不低于两年;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事业法人单位的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北京用人单位证明(附件1) 8.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局)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如果留学期间结婚证遗失,需提供出国前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留学期间办理过结婚登记业务的,需提供国内或国外法院认定的离婚判决书,未再婚证明的办理详见“北京落户—未婚/丧偶/离异人士办理指南”;
2.如留学期间属于集体户口的,需将回国后户籍迁入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并提供《中国国籍申请人出境通行证申请表》;
3.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中方单位应对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提交留服中心的材料包括: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