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有几轮?
美国移民政策多变,目前总共实行过5轮EB-5项目,每轮时间大约是在6年左右,第1轮和第4轮时间相近,第2轮和第3轮时间相近。 每轮的审批量以及申请的排期都有不同。 第1批排期到了2008年9月; 第二批排期到了2009年7月; 第三批排期到了2011年9月; 第四批排期到了2012年12月; 第五批排期到了2015年5月。 在第1~4批的排期里,中国的申请人都获得了巨大的优势,因为数量极其有限,申请人在拿到永居卡之前没有任何限制。
在第五批里,由于政府的限制,使得申请人面临长达7年的等待,且在这7年里可能会收到移民局的催办信或电话调查,如果被审查发现资产来源不明或者经营情况不实,可能会被终止申请甚至追回已经获得的绿卡。 目前,移民局公布的排期已经到了2015年5月份,按照以往的经验,下一轮的开始时间大约在2016年下半年。 但值得注意的是,自2014年起,EB-5行业出现大量欺诈案件,移民局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导致之后申请的审核变得极为严格。
美国历史上,先后迎来了五波移民高潮。第一波是从17世纪初到美国独立战争爆发的1775年这一段,是英国人大量涌向北美大陆,成为这里的早期建设者。第二波是从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的1783年到1845年,欧洲人开始大规模地涌入这里,他们中间既有英国人,也有德、法、西班牙、意大利和北欧的瑞典芬兰人。第三波是从1845年到1890年爱尔兰土豆歉收和德国分裂战乱开始,欧洲大批饥民难民奔向美国,使美国人口又翻了一番。第四波是从1890年到1920年间,又大量来了3000万人,俄国、波兰、匈牙利、意大利和希腊占了六成。第五波是从1960年到1990年,这是拉美和亚洲移民的时代。
美国历史上先后制定过五次移民法。第一次是1790年《外国人入籍法》,美国公民只能是白人,这就把印地安人、黑奴排斥在外,这一法律也奠定了美国公民以白人为主体的法律基础。第二次是1882年《排华法》,把华人排外运动法律化。1943年,杜鲁门总统利用二战反对法西斯种族主义的有利时机,废除了美国历史上唯一限制特定民族移民的《排华法》,结束了对华人的种族岐视。第三次是1917年《亚洲移民法》,主要是针对日本和南亚的移民。这一法律最终也在上世纪50年代被废除。第四次是1921年在排外主义盛行时期,国会通过了第一项限额法,规定每个欧洲国家移民人数不得超过1910年人口普查时该国在美国人口数的3%,总数每年最多15.42万名。1924年又通过《琼斯法》,规定美国本土土著居民不受配额限制,1929年配额制在全部国家实行。第五次是1952年冷战期间通过的《移民和国籍法》,对前两次立法作了修订,规定配额制度以美国1920年人口普查为依据,规定每个国家有1.5万人的配额,总数为14.18万人,亲属团聚、技术人员优先。
上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在美国蓬勃兴起,反对种族岐视和种族隔离的呼声高涨。在这一新形势下,约翰逊总统于1965年签署新的《移民和国籍法》,彻底废除了1924年制定的限额法中按国别的配额制,确立了亲属移民和专业技术人员移民为主的移民方针,移民的配额按大陆、加勒比海和太平洋三个地区分配,总数每年17.4万个。60年代新的移民法改变了美国移民来源的传统地域分布,使拉美和亚洲移民成为移民的主体。新法的实施,使美国进入了第五次移民高潮,其规模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一次。1990年,当时的老布什总统又签署新的移民法,将移民总数从每年17.4万个增加到70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