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加拿大境内还用报税吗?
如果 只是在加国境外有收入来源,且收入在10万加币以下(包括房租和股票收益)的话是可以不申报加拿大的税务的。但如果是移民身份或在加国长期停留(比如陪读家长)并在国内有收入的话,无论是收入还是资产都要申报。否则被发现的话可能会被加国税务局要求补税和缴纳滞纳金甚至罚款,严重的还会被起诉!
个人海外资产的申报并不复杂。根据CRA网站上的表格,只需填写你在海外拥有的一切财产信息-房产、汽车、银行户口等,并附上相关的购买文件如房产证和购车证明就行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是在加国境外收到的工资或所得,必须与申报收入一并提交完整的纳税申报表;如果你的海外收入高于10万加币则需要为超过部分缴纳25%的关税。 CRA对申报的海外资产并不设上限,因此即使是你海外的豪宅也不用担心会被征税。但是,如果该笔财富以资本收益的形式出现在你的申报文件中,你就要就这些收益提交完整的所得税申报表了。
如果你是跨国公司的高薪职员,那么除了工资以外你很可能还享有其他津贴、免税贷款、退休金和其他福利等等,这些都需要计入你的税款计算。
目前,中国公民在海外的收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在国外工作的报酬 在国外工作而获得的报酬属于国际收入。一般来说,这类收入的应纳税款由接收方代扣代缴。但是,由于中国个人所得税征收采用的是源泉扣缴制度和独立申报制度,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需要纳税人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在国外取得的劳务收入 在外取得的劳务收入主要包括在外国人民间得到的咨询费、讲课费、顾问费以及其他劳务报酬。在这些收入中,凡是由企业单位按照工资薪金发给个人的,应和企业收入一样,计入应税所得额,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凡是个人提供劳务取得的,则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在外取得的劳务收入无需办理签证和税务登记。
三、储蓄及利息收入 中国公民在海外持有的各种银行的存款及其利息都属于个人海外收入的范畴。不论金额大小,都需如实向税务局报告,并在申报时附报银行存款对账单。
四、房地产收入 以房养学并非不可能,不过需要注意所购房屋是否属于自住房产。如果是,则不能算作你的海外资产,你需要将卖房款汇入你的指定账户并向税务局申报。如果不是,你就需要为出售所得缴纳25%的关税,并且申报购买成本和交易细节。
五、其他合法收入 除上述四项之外的其他合法收入,也属个人海外收入,应该及时向税务局申报。常见的还有继承遗产、拍卖古董、参加抽奖所得的奖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