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2属于哪种签证类型?
L-2,美国非移民类工作签证,给与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的签证类别; 配偶享有同一身份(同样可被雇佣)和相同期限的签证,子女若成年则不享受此待遇而需独立申请; L-2签证者不能申请公民权,但可以在美定居并办理依亲移民手续。 在获得L-2签证后,申请人必须尽快入境美国并递交I-797C表。该表是有关I-129表格申请的批准通知,也是申请者在美国合法身份的证明文件之一。
对于L-2持有人在美居留的时间长短而言的话,可以分为临时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两种情况来分别讨论分析;在移民局的角度来看,凡是在美国居留超过6个月的,都可以被视为非移民性质的“长期停留”,从而将之视为永久性的居民看待了。
根据美国的移民法规定,外国劳工赴美为美国雇主服务达一年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永久居民权(即俗称绿卡)。但是要注意的是,所谓的1年有效期,是指从L-2持有人持有合法有效签证首次进入美国的那天起计算,而不是从其工作许可开始或雇主公司开始为其提交签证申请的日期开始算起的。
由于L-2签证所具有的非移民性质,因此它不同于通常由美国雇主出面代为申请的H-1B, H-4, L-1等商务及工作签证种类。L-2只是作为L-1的附属身份而存在,它的申请是独立的、与L-1的申请可以同时或在分开的情况下进行,且没有固定限额,只要其亲属符合法定条件即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L-1签证者申请永久居民权的整个过程中,其美国雇主都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因为申请人的移民资料是由雇主负责收集并准备递交给政府审批,所以一旦移民局查核出来雇主有欺诈行为或是申请人资格不符时,不仅雇主本人会被重罚,连身为家属的L-2持有人也会受到牵连,无法取得永久居民的身份;因此建议L-1签证者和主申请人在申请前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