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在回国海关还用吗?
护照上的出境入境章盖的是“出入境记录”而不是“签证批准信/入境准许证”的签发机关,所以与后者的有效期无关。 一般来说,只要持有人在签证的有效期内前往签证所属的国家或地区,且在入境时未被拒绝入境和滞留,那么该持有人就可以在签证允许的时间内多次往返于签注国(地区)和所在国籍国家之间,无需再申请新的签证。
例如持有中国护照+日本3个月商务签证者可以任意次数出入日本,但是不能去第三国;又比如中国澳门居民有1年的日本签证,每次入境日本可停留90天,一年内可往返日本7次;中国大陆居民虽然也有1年期的日本签证,但只能一次入境日本并停留90天。 因此,题主所说的“签证过期了”是指“签证的有效期限已经过了”还是指“申请人实际进入签证所属国家的日期超过了签证的有效期限”呢?前者一般影响不大,后者则要看具体国家和地区的入境政策是否允许。
以我们公司所处理的美国签证案例为例。如果签证者的申请类型为B1\B2旅游、商务探亲、学生等非移民签证的话,只要在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第一次入境美国,且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则该持有人可在到期前继续入境美国而无需额外申请签证,甚至可以在美国境内申请变更身份为移民签证,即I-539表。
然而如果是以移民为目的的申请者(例如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等),即使是在签证有效期内的任一时间首次赴美,也只有在拿到美领馆发放的移民签证后才能入境,否则将被视为非法移民而面临被遣返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