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签证需多少天?
1、 申请塞浦路斯的入境签证,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个人护照,其有效期在签证期满后至少还有三个月; ②申请人的出生和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原件也需递交):未婚者交无婚姻证明的公证书;已婚者交本人户口本的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者有离婚证复印件及单身公证书,如对方不能来使馆签署同意书则还需提供未再婚公证书. ③申请人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申请事由、批准期限并加盖公章以及申请人职务和工作性质的证明; ④申请人所在国家政府的邀请信和邀请函件; ⑤申请人在所前往国家的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或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的出国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则交该国的入境许可证申请表或空白申请表; ⑥照片二张,彩色免冠照片尺寸为40×50毫米; ⑦签证费268元人民币 (以使馆规定为准); ⑧其它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往返机票订单等。
2、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为1年,签证持有者在有效期内可多次出入塞浦路斯国(持旅游签证者每次停留不得超过3个月)。
3、 在塞浦路斯逗留期超过90天的外国公民应向塞有关政府部门办理居留手续,申请时须填一份“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 申办签证所需材料:
⑴一张两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⑵护照原件,所有签证页均需复印。
⑶塞浦路斯当地担保人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
⑷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注明具体地址。
⑸担保人填写的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 ⑹塞浦路斯政府签发的移民许可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所有材料的英文翻译件,并且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如果您需要代办的话可以找我们北京中塞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他们是专门做这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