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陪同签证怎么申请?
首先,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挺复杂的,不过可以简单总结为如下几点: 1. 不同国家/地区对“陪同”的定义是不同的; 2. “陪同”的有效期一般和主签人的有效期一致, 但是有的国家有单独的限制(比如澳大利亚);
3. 有一些签证是可以不需要“陪同”的(比如澳洲移民签证);
4. 如果“陪同者”本身持有签证的话(比如英国B1/B2访问签证),那么他就可以在获得签证以后自由进出英国而无需再办理任何手续了哦!
5. 以上所有情况都是在没有特殊条款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判断的哦~ 而如果有特殊条款的话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所以我在这里就不展开讲了。。。还是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一下吧——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例,因为这两个国家的签证政策是最为相似的了,所以我们可以拿他们来做参考哈~ 美国:根据美签网站的规定来看,所谓的“陪同”指的是需要申请人提供能够证明其与主签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文件的情况呢~~如果符合以下两种条件之一时就可视为满足“陪同”要求啦~①由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作为申请人或监护人的未成年子女②受主申请人或其配偶所抚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和被收养)成年子女、成年残疾子女以及年满18周岁但仍在读且需父母经济支持的未婚子女
加拿大:加拿大网站上对于“随同”的要求是,在填写DSF97表格的时候,该家庭必须全部填写,并且要提供能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材料才行~~~ 因此,可以看出,从定义上来看两国都是要求直系亲属跟随申请的,而非像题主说的只是单纯的监护人陪同孩子而已……但是,两者还是有区别哒————美国的“随同”概念更广一些,只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亲属都可以被包含在内,比如说加拿大虽然也认父女/母子关系,但是却要求双方必须同时都在加拿大境内,这一点和美国是相反的呢~~~~